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9〕45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8〕4号)相关规定,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本市工商业及发电用气销售价格。调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bmp

来源:首都之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