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京教人〔2021〕5号

各相关区教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2025年)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提出的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的要求,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范围

  门头沟区房山区(含燕山)、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数量

  每年计划招聘400名左右。

  四、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把质量关。应聘人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五、招聘重点

  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重点加强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历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优先保障生态涵养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补充需求。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一)1月—2月,各区确定岗位需求;

  (二)3月—5月,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三)6月—8月,完成公开招聘工作,报市教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列入专项计划,按照现行引进渠道办理;受聘毕业生的服务期限由相关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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