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1年标字第15号(总第2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年度复审工作。根据复审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共同废止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5号(总第290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5号(总第290号).png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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