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发布或复审五年的地方标准、发布或复审三年的节能领域地方标准,以及部分其他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现废止37项北京市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png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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