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法贸字〔2022〕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对2022年6月30日前以市商务局(含原市商委、市商务委)名义制发或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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