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史航等33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史航等33人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国际象棋(1人)

  史 航

  二、乒乓球(5人)

  徐子葳、郭雨涵、迟 歌、宋诗宇、吴 楠

  三、柔道(2人)

  丁 昊、张连树

  四、赛艇(1人)

  王梓驰

  五、射箭(2人)

  朱 迪、佟海鑫

  六、跆拳道(12人)

  曹 喆、谢淼淼、刘京馨、罗雨萱、申 晨、郭志义、李俊增、谢添宝、孙天虎、刘秋颖、祁 欣、孟祥帅

  七、跳水(3人)

  李欣玥、聂立涵、胡翔琦

  八、游泳(6人)

  张金格、刘子萌、曹春柳、王雅迪、史雨鑫、余国北

  九、足球(1人)

  袁 愉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4月9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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