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梁剑衡等28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王翰等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5〕22号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梁剑衡等28人一级运动员称号、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王翰等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运动员名单

  1.登山(1人)

  梁剑衡

  2.橄榄球(2人)

  唐润凯、王占坤

  3.篮球(9人)

  闫  格、钮小坤、徐鹤憧、曹西禹、丁旭辰、张之扬、姜  骁、陈  硕、彭俊瑞

  4.曲棍球(3人)

  李佳祎、马  连、赵思宇

  5.柔道(2人)

  顾胜玉、张晓裕

  6.赛艇(2人)

  王雨婷、林世雄

  7.跆拳道(1人)

  王  岩

  8.田径(1人)

  张燕晴

  9.艺术体操(1人)

  张恩琪

  10.游泳(4人)

  周凯珩、张  帅、李帏祎、杨慕宣

  11.中国式摔跤(2人)

  李  航、付天禹

  二、二级运动员名单

  1.自行车(5人)

  王  翰、闫  称、邹  爽、王  芳、王  静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9月30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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