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李雪纯等31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6〕1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李雪纯等31人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棒球(3人)

  李雪纯、周 和、牛 冬

  二、排球(7人)

  屈梦瑶、徐 敏、关瑞格、武祎人、刘圣峰、王翊森、孙修齐

  三、乒乓球(1人)

  李佳玮

  四、曲棍球(6人)

  陈佳丽、韩 笑、徐智芝、何会珠、王 灿、董晓涵

  五、拳击(1人)

  唐相慧

  六、柔道(3人)

  魏琳霆、杨泽雨、刘泳溪

  七、射箭(1人)

  柏建奇

  八、摔跤(2人)

  刘 桐、李岳森

  九、跆拳道(5人)

  宫玮琦、杨 随、彭子舜、孔思桢、王艺璇

  十、田径(1人)

  赵春宇

  十一、游泳(1人)

  蒋 庆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6年1月7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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