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产业字〔2016〕34号
各区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
2017年元旦、春节“双节”即将来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体育经营单位安全运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不懈,持续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并组织召开全国和北京市两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体育局于2016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了体育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后,各区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组织开展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活动;市体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和安全评估机构参加的检查组,对各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重点对15家滑雪、滑冰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完成阶段性检查任务。
下一步,按照制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双节”期间体育经营单位人流增加、安全形势更加复杂的特点,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持续做好检查、执法工作,每月底做好检查工作小结上报;针对前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经营单位做好整改落实,确保运营安全。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体育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体育局将按计划对各区安全大检查工作和体育经营单位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现大检查全覆盖。
二、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各级安全会议精神
前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传达学习了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近期通报了江西丰城“11.2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京安办发〔2016〕47号),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材料的通知》(京安办发〔2016〕50号),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京安办发〔2016〕51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各级安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有关材料请登录国务院安委会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下载)。要认真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安全忧患意识,增加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尤其是要认真研究总结“双节”期间所属区域体育经营单位的特点规律。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做好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三、明确责任,加大“双节”期间安全监管力度
各有关单位一是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双节”期间人流倍数增加的特点,围绕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方案,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等情况发生,要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影响运营的安全因素和体育经营场所的薄弱环节,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二要对辖区内体育经营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体育经营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规范燃放秩序,在禁止燃放的场地及周边区域内设置醒目的禁放标识,加强对允许燃放区域及周边的防控防护、巡逻监控,防止发生问题。三是要重点对人员容易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地下空间体育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进行专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对滑雪场所的索道、缆车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督促体育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运营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有序运营。一要督促体育经营单位场所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结合自身特点和场地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和安全培训,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效地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做好整改,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落实安全生产规范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现象,适时在行业领域范围给予通报批评,并与许可、达标、信用等结果挂钩。
四、加强值班,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全力做好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教育体育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节日期间,市体育局将对各有关单位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北京市体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联系人:祝伟民;联系电话:87244892)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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