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群字〔2017〕26号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
为全面总结表彰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成果,根据《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将开展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本次评选表彰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开展的第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行实施《计划》、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7〕71号)要求,本市应推荐先进单位64个、先进个人64名。为做好本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本市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动首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体育局制定了《推荐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相关方案可在市体育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公示和推荐工作,于2017年6月14日前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材料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孙金秋、李秋丽;电话及传真:87244805;电子邮箱:jinqiusun@163.com)
附件:关于推荐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函及工作方案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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