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王康鑫等37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7〕14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王康鑫等37人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乒乓球(9人)

  王康鑫、董浩蕊、于 畅、于泓波、包 敬、王 威、马昊滢、马小迪、崔雨涵

  二、游泳(6人)

  杨振北、沙雨霏、刘 畅、李诣涵、季笑云、孙铭泽

  三、中国式摔跤(1人)

  张楚炎

  四、排球(10人)

  张锎匀、姜嘉怡、时 璐、魏依春、耿宇晨、张笑雨、尹 畅、崔雅雯、刘玉瑜、丁建琦

  五、柔道(1人)

  杨 乐

  六、篮球(3人)

  迟顺远、于京奥、王瀚诚

  七、冰壶(1人)

  凌 智

  八、跆拳道(1人)

  王馨欣

  九、赛艇(1人)

  殷 悦

  十、拳击(1人)

  范惠雯

  十一、篮球(3人)

  杨菲凡、董慧妍、朱雨赫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6月21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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