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产业字〔2017〕32号
各区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本市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导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现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做好宣贯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体育经营单位和体育消费群体的安全意识,促进体育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共同维护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宣贯学习材料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文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读本(煤炭工业出版社2016年12月出版)
三、宣贯学习方式与阶段划分
(一)系统学习,深刻领会(2017年8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从学习原文开始,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掌握文件精神、了解熟悉相关政策要求,强化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注重加强源头防范,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结合学习宣贯活动开展和学习体会,注重总结凝练,形成学习成果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媒介集中报道、单位橱窗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向体育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向体育消费群体和体育运动参与人群解读《意见》主要内容和实质,宣传学习成果。深入总结行业内好的做法加以宣传,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本级范围内扩大《意见》宣传的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专题宣讲,提升认识(2017年8月26日—8月31日)。在深入自学基础上,以市安委会办公室本次部署为依托,市体育局为各单位将发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读本;倡导各单位邀请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权威专家,以开展访谈、研讨、讲座的形式针对《意见》进行细致解读,提升广大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不定期组织深入体育经营单位开展宣讲活动,使《意见》精神成为行业内的共识,激励经营单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首都体育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四)宣查互促,学以致用(2017年9月1日—10月30日)。各单位要把《意见》宣贯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活动中,统筹结合,相互促进,突出宣贯的针对性、时效性。注重结合大检查工作,总结梳理体育运动经营单位的好做法和先进做法,编写反映安全生产的好段子、好故事,进行多范围、全覆盖的宣传,广泛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电气化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科学宣贯。要精心谋划《意见》宣传的形式,细化宣传要点,利用各类媒体多范围、全覆盖开展宣传工作,切实把各项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三)学以致用。注重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整体贯彻落实,站在全局高度,加强部门间综合协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四)督导检查。把《意见》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和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祝伟民;联系电话:87244892)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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