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的通知

京体竞管字〔2020〕81号

各区体育局: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将于2020年9月19日-20日在北京市延庆区坂泉自行车运动公园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联合承办。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63018197)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

  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0年9月19日—20日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坂泉自行车运动公园(世界葡萄博览园东侧)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7-18岁(2002年至2003年出生);

  乙组(男、女):15-16岁(2004年至2005年出生);

  丙组(男、女):12-14岁(2006年至2008年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甲:200米个人计时赛  女甲:2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公路大组赛        公路大组赛

  男乙:200米个人计时赛  女乙:2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公路大组赛        公路大组赛

  男丙:200米个人计时赛  女丙:2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1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5公里个人计时赛

     公路大组赛        公路大组赛

  因疫情原因,公路大组赛距离将酌情缩减,具体里程在赛前技术会上确定。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参赛资格:所有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已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20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0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每组1人,医生1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运动员可兼项。

  (四)各单位器材车辆应符合规则规定,车辆高度不能超过1.66米。

  (五)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28日前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于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4室:

  1.报名表1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

  2.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各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内所有人员(含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在8月28日网络报名当天“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报名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或未提供“北京健康宝”内个人健康码无异常截图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63018197,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m15810073993_1@163.com。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所有入场人员需要检测体温、信息登记,实行“绿码”准入制。未戴口罩或体温37.3度以上者谢绝入场,赛事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七)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运动员补给除外),在不影响比赛工作的同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

  (八)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随队人员报到后进行全封闭统一食宿管理,禁止非必要的外出。

  (九)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

  (十)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比赛及工作所需用品。包括:比赛器材、工作器材、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禁止与他人共用。

  (十一)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参赛装备由各单位自备,并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三)运动员必须着各队统一骑行服参赛。

  (四)个人计时赛项目出发顺序由各队抽签决定。

  (五)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裁判长有权对各组别大组出发的比赛距离做出相应调整。

  (六)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时,不进行比赛,各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足2队时,不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不足8名按实际参赛人员录取名次;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算),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组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八、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归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所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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