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的通知

京体竞管字〔2021〕40号

各区体育局:

  2021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将于2021年5月28日至30日在朝阳区第二少儿业余体校射箭场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市射箭运动协会、朝阳区体育局联合承办,北京奥乐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协办。

  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局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附件:1.2021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参赛承诺书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赵一峥;联系电话:63159690)

2021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北京市射箭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北京奥乐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8日-30日在朝阳区第二少儿业余体校射箭场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5-16岁(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13-14岁(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12岁以下(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

  1.个人双轮全能

  2.个人70米第一双轮

  3.个人70米第二双轮

  4.个人50米双轮

  5.个人30米双轮

  6.个人70米淘汰赛、决赛

  7.双轮团体排名赛

  8.团体70米淘汰赛、决赛

  女子甲组:

  1.个人双轮全能

  2.个人60米第一双轮

  3.个人60米第二双轮

  4.个人50米双轮

  5.个人30米双轮

  6.个人60米淘汰赛、决赛

  7.双轮团体排名赛

  8.团体60米淘汰赛、决赛

  乙组(男、女):

  1.个人双轮全能

  2.个人50米第一双轮

  3.个人50米第二双轮

  4.个人40米双轮

  5.个人30米双轮

  6.个人50米淘汰赛、决赛

  7.双轮团体排名赛

  8.团体50米淘汰赛、决赛

  丙组(男、女):

  1.个人双轮全能

  2.个人30米第一双轮

  3.个人30米第二双轮

  4.个人18米双轮

  5.个人12米双轮

  6.个人30米淘汰赛、决赛

  7.双轮团体排名赛

  8.团体30米淘汰赛、决赛

  甲组混合团体排名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

  乙组混合团体排名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50米)

  丙组混合团体排名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30米)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0〕13号)的有关规定。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21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1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各组别可报运动员人数不限,其中3人参加团体比赛,报名不足3人(不含)不得参加团体赛。所有运动员必须达到报名标准。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弓、箭器材自备。

  (三)团体排名成绩以各队同组别双轮全能成绩最好的三名运动员成绩之和计算,环数多者,名次列前。

  (四)靶纸规格:70、60米使用122厘米靶纸;50、40、30米(30米仅限丙组)射程使用80厘米全环靶纸;30米、18米、12米射程使用80厘米6环靶纸(注:显示5-10环记分区)。

  (五)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各项目和团体比赛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六)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团体比赛教练员服装不统一时不允许上场指导)。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及姓名(汉字及拼音均可,姓名可缩写)的服装,服装不得印有国旗及中国、China等字样。随队官员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的服装,其姓名和职务可自选。

  (七)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4月27日—5月7日在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5月6日—8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6室。

  1.纸质版报名表1份(报名表附后),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电子版报名表1份;

  2.参赛领队、教练员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的身份证(户籍卡)和学籍卡(学龄前运动员可不提供)复印件,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单位参赛承诺书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4.各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内所有人员(含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在网络报名当天“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内个人健康码页面无异常截图;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不予接收,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或未提供“北京健康宝”内个人健康码无异常截图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赵一峥,联系电话:63159690

  电子邮箱:zhaoyizheng@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组别双轮单项、双轮全能、双轮团体、团体比赛、个人淘汰赛、团体淘汰赛均录取前八名,参赛在 8人(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及成绩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二)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算),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组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以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

  十一、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和体育赛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仲裁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商市射箭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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