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竞管国交字〔2021〕34号
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北京市柔道运动的发展,加强我市柔道项目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此项目裁判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北京市柔道项目裁判员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主办,委托北京市柔道协会负责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3、24日
(二)考核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10:00-11:00
实践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11:00-12:00
(三)培训及考核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体育局柔道馆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柔道项目二级裁判员证书且已完成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裁判员管理系统注册的人员。
(二)各区体育局可推荐以下符合条件者参加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各区体育局根据考试成绩认定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
1.年龄需在18周岁(含)以上,59周岁以下;
2.热爱柔道运动,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3.从事柔道项目专业运动员1年以上或具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知识基础;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长期在京工作(需出具相关证明)。
三、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
四、授课教师
(一)李晓东 国际级裁判、北京市柔道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二)何云龙 国家级裁判、北京市柔道协会理事
(三)张金来 国家级裁判
五、培训内容
(一)《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二)《裁判员注册操作指南》;
(三)国际柔联最新竞赛规则;
(四)第十四届全运会判罚尺度;
(五)柔道口令;
(六)规则判罚手势;
六、考核办法
(一)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进行考核。
(二)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班且符合晋升一级裁判员条件的学员,完成全部培训并参加理论及实践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市柔道协会审核,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进行一级裁判员认证。晋升一级柔道裁判员必须持有二级柔道裁判员等级证书。
(三)由各区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完成全部培训并参加理论及实践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市柔道运动协会审核,由区体育局主管部门进行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认证。
七、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培训班报名表(无区体育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无效)、身份证和裁判员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172921119@qq.com。(注明:2021裁判级别+姓名+所属区)
2.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13810635618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李荣;联系电话:13501350235)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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