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体育活动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区体育总会,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第二版)》以及《北京市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线下体育赛事活动正有序恢复举办。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防汛办和市体育局防汛指挥部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山涉水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赛事活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赛事活动应设立赛事活动安全专项机构,明确安全措施、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积极与公安、消防、安监和气象等部门协调沟通,构建安全责任制度体系。各级体育协会对本项目赛事活动安全承担项目管理责任,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负主体责任,赛事活动开始前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

  二、严格进行报批、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

  赛事活动运行接受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活动前完成相关报批或备案程序,疫情期间参照公安、卫生、应急、体育等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开赛前30日,在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bjcac.org.cn/)主动公开赛事名称、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等基本信息。如赛事活动取消或延期举办,及时进行信息更新。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想预判,制定安全预案

  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在赛事活动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做好分析研判,如遇雷雨、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及时推迟或取消举办赛事。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安全工作方案、防疫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突发险情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参与者安全防范意识

  各体育类社团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大众推送汛情预警信息、参加赛事活动注意事项、涉山涉水体育运动风险常识、应急避险自救技能知识等,进一步加强涉水体育活动人群的引导,强化参与者个人防范意识,提升防范化解及自救能力。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2022年7月21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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