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京体人字〔2022〕9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2年度北京市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北京市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育教练员申报人员范围

  各级、各类体育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中直接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工作的专职教练员。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国家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具有体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任高级教练满5年以上,取得国家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世界优秀水平或亚洲最高水平运动员的能力,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运动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三名;

  (2)奥运会四至六名并世锦赛或世界杯赛前二名;

  (3)世锦赛或世界杯赛3人次冠军;

  (4)亚运会2人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2人次冠军;

  (5)有3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5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其中2次全运会冠军)或2人次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

  (6)集体项目奥运会前十名(须有2名主力队员);

  (7)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2次前二名(须有2名主力队员);

  (8)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须有2名主力队员);

  (9)集体项目有5名以上运动员(其中须有2名主力队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或2次全运会冠军。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在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方面业绩卓著,对发展我市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须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有3人以上进入国家队(无国家队项目须有3人以上代表国家参加亚洲以上比赛);

  (2)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奥运会冠军或2次前三名;

  ②奥运会2次四至六名并2次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前三名;

  ③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3次冠军;

  ④亚运会3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3次冠军;

  ⑤集体项目奥运会前三名或2次前八名;

  ⑥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3次前三名;

  ⑦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2次冠军。

  四、高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取得体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中级教练满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世界水平或亚洲、全国优秀水平运动员的能力,在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或培训2年以上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

  (1)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中取得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非奥运会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1次冠军(含破、创纪录)和1次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3)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及世界青年锦标赛中取得2次冠军并1次全运会前三名,或取得1次全运会冠军;集体项目取得1次冠军并1次全运会前三名,或取得1次全运会冠军(集体项目输送后取得全运会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在3人及以上)。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具备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的能力。在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须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本项输送人数不少于5人;

  (2)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取得2次亚运会、亚洲锦标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取得1次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四至六名或全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须本项输送后取得。

  或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取得1次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或全运会冠军。

  五、中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取得体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初级教练满4年以上或从事体育教练员工作满5年,取得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全国先进水平运动员的能力,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

  (1)直接培训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1次前三名或2人以上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1次前四名或2次前八名;

  (2)直接培训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输送后4年内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1次前三名或2人以上前六名,集体项目3人取得1次前四名或2次前八名。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具备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的能力,符合下列业绩条件的主管教练: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本项输送人数不少于4人;

  (2)比赛成绩要求:

  三、四级训练层次: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前三名或2人前六名,或取得北京市运动会冠军或2次前三名。或者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冠军或2人前三名。

  二级训练层次: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冠军或2人前三名,或者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上述成绩。

  以上成绩均要求为本项输送后所取得的成绩。

  六、初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练员工作满1年以上,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较好地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登录”,在“职称评审”模块点击“我要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内,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经单位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详见附件9)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申报人接收到单位审核通过短信后,须及时将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详见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cpsclsb@163.com),方可完成报名,逾期未发送的不再审核。

  (三)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国家级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练员除提交《北京市体育教练员培训成绩一览表》(详见附件5)和《北京市体育教练员输送成绩一览表》(详见附件6)外,申报业绩中有市运会或全国性比赛成绩的还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输送运动员确认名单、运动员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运动员成绩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填报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五)个人缴费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将所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纸质版统一装袋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邮寄。

  八、高(含国家级)、中、初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11日—8月23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2022年8月11日—9月6日;

  3.评审机构审核时间:2022年8月—9月;

  4.材料邮寄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5.高、中级论文答辩时间:计划2022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破格申报条件

  1.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获得奥运会冠军,符合申报国家级教练专业理论要求,可直接破格申报国家级教练。

  2.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体育教练员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所申报级别专业理论要求,可直接破格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1)曾取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退役后担任国家队教练员,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前三名的,可直接破格申报国家级教练。

  (2)曾取得奥运会冠军或取得2次及以上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教练。

  (3)曾取得奥运会录取名次或取得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可直接破格申报中级教练。

  3.担任助理(辅助)教练或非主力队员取得的成绩,原则上不作为破格申报成绩条件依据。

  4.所依据的成绩或贡献不得重复破格使用。

  十、评审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含国家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评审费于网上审核通过在线缴纳。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专业人员管理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

  联系人:谭佳松、金志伟

  联系电话:(010)63032028

  电子邮箱:zcpsclsb@163.com

  网上报名及本通知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rsj.beijing.gov.cn) 及北京市体育局网站(网址:tyj.beijing.gov.cn)查询,相关报送材料请从北京市体育局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对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2.关于对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有关说明

     3.申报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报送材料一览表

     4.北京市体育教练员任教履历表

     5.北京市体育教练员培训成绩一览表

     6.北京市体育教练员输送成绩一览表

     7.体育教练员论文封面样本

     8.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9.公示情况说明(参考)

     10.申报单位承诺书(参考)

北京市体育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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