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33号)和《北京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财企[2008]30号)的有关规定,市园林绿化局决定开展本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本市林业事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
(一)北京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本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本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13年3月5日-12日工作时间内办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送达(邮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市林勘院),邮编100029。
2013年3月4日
(联系人:郎金顶;联系电话:8423635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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