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认定2016年-2017年“北京市森林资源损失鉴定机构”。于2015年到期的上期认定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损失鉴定机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按照规定提交延期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可以在2015年12月2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投资项目审批区C岛05、06号窗口
联系电话:84236826、89150707
项目查询及资料下载地址: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5年11月3日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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