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森林资源损失鉴定机构”认定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认定2017年-2018年“北京市森林资源损失鉴定机构”。2016年当期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损失鉴定机构”可以在期限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可以在2016年12月1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投资项目审批区C岛17、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9150623、84236826 

  项目查询及资料下载地址: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年11月7日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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