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21]35号),经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专家小组综合评估论证,大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符合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4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10-55585166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