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妇女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八大重点监测领域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北京市“十四五”中期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报告

“十四五”以来,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重要论述,稳步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与首都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统筹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不断推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一、妇女与健康领域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加强妇女生育全程保障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力促进孕产妇安康,筑牢母婴安全底线。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97/10万,较2020年下降31.6%;孕产妇系统服务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线上孕妇学校累计听课点击量75万人次,孕妇学校听课率达到97%。针对孕早、中、晚期及产后四个时段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筛查率提升至95%以上;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现服务提供全类别、人群全覆盖,提前达到2025年规划中的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目标。

(二)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提档升级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对重点区予以跟进指导。9家区级妇幼保健院提升级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对17家妇幼保健院开展全覆盖评审。开展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评估。在300余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全覆盖基础上,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提档升级和动态评估,AA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覆盖面超过47%。

(三)深化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筛查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两癌防治模式,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组织开展承担用人单位女职工两癌筛查机构全员培训,将健康体检机构女职工两癌筛查统筹纳入妇女保健服务网络,推进同质化管理。2022年全市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分别为98.5%和83.3%,治疗率接近100%。

二、妇女与教育领域

(一)坚持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以教育公平为导向,通过取消特殊类型招生、跨学段促进就近入学、实行多校划片、落实“公民同招”等多种措施,持续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领域得到充分体现,各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2022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0.03,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0。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6年,女性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为23.3%,北京市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6.92%。

(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改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环境。在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母婴照护、护理等女性学生占比较高的人才紧缺专业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推动全市1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培养适应新发展需要的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按照规划目标实现逐步提高,2022年该比例较2020年增长0.32%;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按照规划目标实现趋于平衡,近三年均保持在47%以上。

三、妇女与经济领域

(一)优化就业结构,女性就业比例稳中有升

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例逐年提高,2022年较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与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上升至42.5%和56.3%。“十四五”以来,全市已有86.2万人次女性劳动者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占全部培训人数的40.7%。

(二)促进妇女创新创业,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深化妇女就业创业,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47场次,提供岗位1.4万个。举办女大学生专场网络双选会,为女大学生提供岗位4664个。支持巧娘工作室培训项目53个,培训妇女1.2万人次。举办家政服务培训267期,培训家政员2万余人次。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北京农村妇女创新创业项目,持续强化“妇”字号基地建设,引导并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共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项目304个,扶持304家“妇”字号基地建设。

(三)劳动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女职工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率明显降低

2022年,96.5%的企业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较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超过90%。为激发女职工参加健康企业建设的积极性,制定《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有效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女职工职业病发生率逐年下降,2022年较2020年下降50%。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增强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责任意识。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高于2025年规划配备目标。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加大选拔配备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女党员推荐作为市党代会代表,出席党的二十大北京代表团中的女性比例超过40%。

着力加强市区两级党政部门女干部培养选拔,巩固女干部配备工作成效。截至2022年底,从市区两级部门来看,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均高于2025年规划配备目标;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均满足正职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的要求。

(二)基层民主管理中女干部人数进一步增加

2021年,在地区、乡镇班子换届中,全面统筹全市女干部资源,严格落实女干部配备要求,将工作实绩突出、综合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女干部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女性正职领导干部总数合计比2020年增加7人。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73.6%,社区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67%;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6.1%,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为10.9%。

(三)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稳步提升

强化能力培养,举办女性领导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全市部分局级女干部和优秀正处职女干部开展培训,帮助其拓宽视野、提升素质。积极选派女干部参加中组部调训、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近两年全市主体班次学员中女干部比例超过20%。近两年积极选派女干部赴新疆、西藏等地区参加对口支援帮扶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持续选派女干部参加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与中央单位互派挂职,取得良好成效。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

(一)城镇女职工各项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2年,女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比2020年增加40.4万人和23.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女性人数分别比2020年增加30.3万人、21.3万人和6.2万人;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均超过50%。

(二)加强对残疾妇女的关爱服务,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

落实城乡统一的包括残疾妇女在内的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保护政策,对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就业给予精准奖补扶持。2022年全市用人单位共招用9900名残疾妇女并享受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有7400余名残疾妇女享受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持续加大困境妇女的社会救助帮扶力度,“十四五”时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170元调整到1320元,涨幅达到12.8%,2022年有5.6万余名残疾妇女享受生活补贴。

(三)养老设施日趋完善,满足老年妇女多元服务需求

坚持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协同发展,持续构建“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2022年,千人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增加至6.2张,护理型床位占66%,2.58万名老年女性享有机构养老服务。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29个,比2020年增加232个。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体系不断完善。2022年,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数量分别比2020年增加63个和110个,且所有婚姻登记机构均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市级八部门联合于2022年印发《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婚姻家庭氛围。

七、妇女与环境领域

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应建尽建,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全市用人单位母婴室的建设数量逐年增加,2022年比2020年增加1217个。在公厕新建、改建中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蹲(坐)位数,城镇市政公厕中女厕位比例达57.13%,比2020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建设第三卫生间1699座,其中一类公厕和5A旅游景区实现了全覆盖,4A旅游景区覆盖率87.3%。


妇女统战联谊和妇女对外交流交往蓬勃发展。加强京港澳台侨妇女组织常态化沟通交流,深化京台妇女交流,厚植“两岸一家亲”情怀。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组织“中尼首都妇女云对话”活动,联合主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保护妇女权利,推动高质量发展”边会等国际会议,先后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49、50、51次会议发言,参加上合组织妇女论坛、中俄妇女研讨会,围绕妇女发展、家庭友好等议题进行交流,共话参与全球发展的新担当新作为。

八、妇女与法律领域

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强奸、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持续强化失踪妇女儿童查找、反拐宣传、DNA采集等工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效明显,将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妇女依法实施法律援助,依法签发针对妇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2020—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8322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117.43万人次,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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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