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更新及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开发区城市运行局,绿地养护中心: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3号)及《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京交综治发〔2023〕1号)要求,按时完成园林绿化行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置换,确保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作业使用电动三四轮车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园林绿化局研究制定了《园林绿化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更新及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6月15日                       

 

园林绿化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更新及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3号)及《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京交综治发[2023]1号)要求,按时完成园林绿化行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置换,确保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作业使用电动三四轮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统一组织指导下,会同各区园林部绿化部门,按照“车辆更换合规车型、人员取得驾驶资质”的原则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实现园林绿化行业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的电动三四轮车全部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要求,且性能优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人员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证),车辆按照规定上牌照、上保险,达到道路通行合规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两级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组,落实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置换工作。市级工作组由市园林绿化局主管局长廉国钊同志任组长,由城镇绿化处牵头组织落实。区级工作组由区园林绿化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由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区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置换工作。建立市、区级两级主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工作联系机制,完善工作组定期调度、信息互通、协同推进等工作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行业用车必须实现“车登记、人持证”,同时对六环以内电动三四轮车实行总量控制。计划淘汰现有全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更换合规车辆后六环路内按照交管局要求上指定车牌,并全部用于六环路内按区域使用;六环路外车辆更换合规车辆后上三轮摩托车B牌照。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车辆合规选型、统一外观设计、驾驶人员培训取证、合规车辆购置及上牌等。

四、工作安排

(一)违规车辆摸排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梳理行业现有电动三四轮车明细,建立动态更新台账(附件1),及时向市园林行业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组报备。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动态更新

(二)车型外观规范

结合现状情况,完成合规电动三四轮车选型、车型样式设计并进行公示,规范本行业合规电动三四轮车样式、颜色及外观标识标准(附件2)。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三)违规车辆淘汰

依据市商务局车辆回收处置相关要求,指导行业内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处置。将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的无法登记上牌的电动三四轮车纳入园区绿化内作业使用与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陆续予以强制报废,形成工作台账,确保车辆置换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20日

(四)人员培训取证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及有关单位督促所辖企业落实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员培训取证工作,所辖企业按要求组织驾驶人员培训取证,及时统计报送园林绿化行业驾驶人持证考证情况台账。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所辖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7月20日

(五)置换车辆采购及出厂验收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及有关单位督促所辖企业按要求采购工信部目录中符合园林绿化行业规范车型及样式的合规电动三四轮车,并自行组织车辆的出厂验收。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所辖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9月20日

(六)车辆有序上牌

各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从事工程或养护业务的企业置换合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上牌。各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辖区内从事工程或养护业务的企业提交资料审核并提报《园林绿化行业合规电动三轮摩托车申请注册登记明细表》(附件3),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核后,各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从事工程或养护业务的企业按照交管局的上牌登记要求完成全部置换车辆的上牌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号牌管理。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20日

(七)车辆及人员安全管理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充分认清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及人员安全教育。采取法律法规宣传、警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绿化养护作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不违规、不越线,切实打牢保安全、保任务的思想基础。采取制度约束、合同约定等方式强化车辆管理,确保不从事辖区内施工或养护作业车辆号牌的及时回收。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职责分工。各区园林绿化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安排工作,合理分配力量,细化工作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责任落实。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进度周反馈、月调度工作机制,各区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本行业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台账梳理、驾驶员培训、车辆置换、号牌申请注册资料审核、安全合规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此项工作已纳入各区年度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考核事项,市月度讲评会进行专题点评。各区园林绿化部门按照10月底前完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置换合规车型及驾驶人员取证的要求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台账相关表格样式

           2.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外观样式、颜色及外观 标识标准

           3.《正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及相关样式

附件:1.台账相关表格样式
附件:2.园林绿化行业电动三四轮车外观样式、颜色及外观 标识标准
附件:3.《正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及相关样式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