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我要上全运”选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体群字〔2024〕4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要求,将于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在相关体育场馆、场地开展北京市“我要上全运”选拔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北京市“我要上全运”选拔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报名参赛。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我要上全运”选拔赛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备战工作计划,通过组织北京市“我要上全运”选拔赛等方式,选拔出一批优秀运动员,丰富我市群众项目高水平人才库,进而实现广泛选材、优中选优,为高水平参加全国运动会夯实基础,在全国的大舞台上展现北京市全民健身工作的丰硕成果,展现北京“双奥之城”风采。

  一、名称

  (一)比赛项目名称:“身披北京战袍·直通粤港澳” 我要上全运XX项目选拔赛

  (二)展演项目名称:“身披北京战袍·直通粤港澳” 我要上全运XX项目选拔赛

  二、项目

  (一)比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定向、无线电测向、空手道、门球、模型、保龄球。共19个大项。

  (二)展演项目:舞龙舞狮、健身气功、太极拳、广播体操。共4个大项。

  三、时间

  2024年3月至4月

  四、地点

  北京市相关体育场馆、场地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棋院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相关市级体育协会

  六、比赛主题

  全民全运·同心同行

  七、活动口号

  身披北京战袍·直通粤港澳-我要上全运

  八、职责分工

  (一)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1.负责比赛、展演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

  2.负责指导制定各项目比赛方案和竞赛规程。

  3.负责指导、督促承办单位做好比赛项目的组织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二)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1.负责制定比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桥牌、中国式摔跤、定向、无线电测向、空手道、门球、模型、保龄球,共16个大项)选拔赛的工作方案和竞赛规程。

  2.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

  3.负责参赛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

  4.负责统筹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展演项目(舞龙舞狮、健身气功、太极拳、广播体操)选拔赛的工作方案和竞赛规程。

  2.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

  3.负责参赛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

  4.负责统筹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北京棋院

  1.负责制定比赛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共3个大项)选拔赛的工作方案和竞赛规程。

  2.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

  3.负责参赛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

  4.负责统筹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1.负责与市网球运动协会共同完成比赛的组织实施。

  2.负责网球项目比赛的场地保障。

  3.负责网球项目运动员、教练员的技术指导。

  九、参赛资格

  (一)本次比赛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赛(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为北京户籍,或长期居住北京。其中:户籍以身份证并户口本为依据(落户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前);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及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从2023年8月29日前计算)。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及国家体育总局各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发布的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单项规程有关规定。

  十、报名办法

  (一)比赛项目

  报名比赛项目,请登录“北京市体育总会APP”,点击首页“身披北京战袍·直通粤港澳”我要上全运选拔赛专栏,根据各比赛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要求进行报名(联系人:蔡云峰;联系电话:010-55533375)。

  (二)展演项目

  报名展演项目,请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活动报名”板块“身披北京战袍·直通粤港澳”我要上全运选拔赛专栏,根据各展演项目单项规程要求进行报名(联系人:耿玮;联系电话:010-55533405)。

  十一、竞赛办法

  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二、仲裁和裁判

  仲裁、裁判员由市级体育协会裁委会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

  由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商各承办单位统筹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十四、宣传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比赛的宣传工作。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