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怀柔区科荟雅园共有房申购公告

  2020年北京怀柔区科荟雅园共有房申购公告

  北京怀柔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怀柔区科荟雅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

  2020年12月2日上午10:00至2020年12月16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怀柔区科荟雅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村,项目四至为:东至雁栖镇支二十二路,南至雁栖镇六路,西至雁栖镇支二十一路,北至雁栖镇九路。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1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6.15万平方米,共8栋住宅楼,总套数664套。套型主要为:约73平米一居6套,约86-89平米的两居376套,约88平米的三居126套,约100平米两居10套,约114-117平米的三居146套。

  项目含全装修费用销售价格256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二、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到2020年12月2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2)已经办理居住证,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面向以下三类家庭销售:

  (一)第一类家庭:

  已经入驻和即将入驻怀柔科学城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经认定的高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创新主体;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平台公司;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经区政府认定的区内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无房家庭,申请人除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单位正式在编或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二)第二类家庭: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怀柔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京籍家庭以外)。其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申请人需在怀柔区有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20年11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三)第三类家庭:在怀柔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除第一类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家庭以外)。申请人需满足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怀柔区稳定工作,申请人在2020年11月的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怀柔区。

  四、房源安排

  本次房源安排计划面向在怀柔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少于30%,实际各组别具体房源数量,将结合怀柔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项目申购登记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五、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5%,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15%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6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56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86平方米×25600元/平方米=22016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85%。

  六、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未通过审核和复核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到怀柔区住保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二)第一类申购家庭资格审核条件

  1.申请人需到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线上进行申购登记。未线下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的,不纳入本组家庭申购范围。

  2.申请人需签署在职承诺书、填写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同时需向本单位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3.申请人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对劳动合同、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复审及汇总审核要求:

  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负责对已经入驻和即将入驻怀柔科学城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创新主体、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平台公司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人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员进行复审,出具复审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怀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经认定的高新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的区内重点企业、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京籍无房家庭进行审核。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组摇号。

  5.纸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6.怀柔区科学城管委会电话:010-6166391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7.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分配科电话:010-696417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申请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本次购房资格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七、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本项目适用《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规定,采用全装修成品交房。

  (三)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怀柔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北京怀柔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四)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怀柔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对弄虚作假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

  服务热线:010-89616868 010-69641700

  监督电话:010-69641700 (工作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1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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