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收入+住房面积)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温馨提示: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的上述标准由区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北京经济适用房家庭申请标准:

  (1)家庭人数:1人,家庭收入: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24万元及以下;

  (2)家庭人数:2人,家庭收入: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27万元及以下;

  (3)家庭人数:3人,家庭收入: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36万元及以下;

  (4)家庭人数:4人,家庭收入: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45万元及以下;

  (5)家庭人数:5人及以上,家庭收入:60000元及以下;均住房使用面积: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48万元及以下;

  注: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标准,结合各自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