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资格将设”有效期” 备案每24个月须复核

  北京公租房资格将设”有效期” 备案每24个月须复核

  内容:2021年4月29日,北京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设立公租房资格“有效期”制度,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家庭要在轮候期间进行资格定期复核,每满24个月并提前1个月主动申报家庭情况。

  征求意见稿全文:点击查看

  征求意见稿部分节选

  1、拟设立公租房资格“有效期”制度

  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在轮候期间应当自取得备案资格之日起,每满24个月并提前1个月主动申报家庭情况。参加复核时,仅需提交申报材料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如复核时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参加复核家庭可直接填写《复核情况说明书》和《申请承诺及授权书》,无须重复填写家庭情况。

  2、轮候5年可直选

  经复核通过的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可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也可采取快速配租、实时配租等方式,直接依据备案时间、优先资格等条件排定选房顺序。特别是,对于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备案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结合家庭轮候时间、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