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房可以出租?(北京拟出新规)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7月16日发布,为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3日

  据北京日报发布,2017年9月实施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1、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出租的具体流程。

  2、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收益。

  注:所谓定额收取,是指按项目和套型来综合确定政府份额收益标准,同一项目、同等面积、类似户型的房屋,将按同一标准定额收取。

  3、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未经服务平台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经纪业务;互联网平台也不得为其发布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