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北京房山区碧岸澜庭共有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北京市科教住宅合作社管理建设的碧岸澜庭项目(二期)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下属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现开放第二次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上午10:00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独义村,高佃一、二、四村,位置在卢沟桥南,西五环外,东临永定河,西至长周路。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毛坯交房。该项目总套数1430套,房屋销售价格28600元/平方米(毛坯)本次配售房源752套,约50平方米一居1套,约87-93平方米两居528套,约119-122平方米三居223套。

  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需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1年8月18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签约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碧岸澜庭项目(二期)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安排,将结合房山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请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项目配售对象按照京籍和非京籍组别依次选房:

  京籍无房家庭

  (1)第一组: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房山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房山区。

  (2)第二组: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东城区或西城区。

  (3)第三组: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上述四区中任一区。

  非京籍无房家庭

  (1)第一组:在房山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在房山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房山区。

  (2)第二组: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东城区或西城区。

  (3)第三组: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1年8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上述四区中任一区。

  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房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5%,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15%

  举例:若购房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86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80平方米×28600元/平方米=2288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85%。

  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购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二)在选房结束后、正式签约前,对选房家庭购房资格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销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等相关规定。碧岸澜庭项目(二期)A区1-7号楼和B区6号楼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

  本项目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不动产登记证注明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划拨)”。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毛坯交付、无样板间。

  (三)本项目为集中供暖,其中A区1-7号楼为地板热辐射采暖,B区6号楼为散热器采暖。除A区1-4号楼顶层结构层高为2.7米,其他楼栋楼层层高为2.8米。

  (四)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开具票据、资金监管、工程进度监督及房屋交付等;管理建设单位北京市科教住宅合作社,负责履行管理建设、前期物业、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六)转化房源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及收费标准均按照原集资建房相关政策执行。

  (七)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本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KpVw_d1gNU9xtjcLleVA 提取码:58g5,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9月17日17:00前反馈至fsjwfscjk@163.com。最终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为准)。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询热线:18310263127、18310267617、18310265390、18310261937(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监督电话:010-89368814(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碧岸澜庭(二期)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信息公示.docx

  附件2:碧岸澜庭(二期)共有产权住房房源明细表.docx

  附件3:碧岸澜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不利因素公示.docx.docx

  附件4:申购注意事项.docx

  附件5: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