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出租需要哪些程序?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出租需要哪些程序?

  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实行封闭管理,其出租有别于其他产权住房市场出租行为,需在政府指定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购房人出租住房前,应征求代持机构同意,并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租赁达成后,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查看详情】

  一、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监督管理范围。

  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记、出租使用协议签订、住房情况核验、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等。服务平台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房屋大数据平台、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住房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明确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