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时间+房源)

  关于开展延庆区2023年第一次“快速配租” 工作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租房分配效率,本次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1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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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3年2月15日(含)前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轮候家庭。

  具备优先配租资格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除上述家庭以外的其他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为普通配租资格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2日9:30–2023年2月24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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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排序规则

  按照备案时间、优先情况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联系电话

序号

乡镇(街道)

电话

序号

乡镇(街道)

电话

  1

香水园街道住房保障科

  69177063

  10

八达岭镇住房保障办

  69129780

  2

儒林街道住房保障科

  69100313

  11

张山营镇住房保障办

  69112100

  3

百泉街道住房保障科

  69146807

  12

大榆树镇住房保障办

  61133032

  4

延庆镇住房保障科

  69141399

  13

沈家营镇住房保障办

  61133086

  5

康庄镇住房保障科

  69132238

  14

千家店镇住房保障办

  60188086

  6

永宁镇住房保障办

  60192142

  15

香营乡住房保障科

  60161061

  7

旧县镇住房保障办

  61151184

  16

刘斌堡乡住房保障科

  60181409

  8

四海镇住房保障科

  60186403

  17

珍珠泉乡住房保障办

  60176724

  9

井庄镇住房保障科

  61193288

  18

大庄科乡住房保障办

  60189558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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