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北京丰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是谁?
配租对象
2023-2025年近三年取得大学及以上学历,在丰台区行政区域内就业且无房的毕业生。在“丰台区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丰台区。在“丰台区无房”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丰台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工作安排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9:00-2025年6月8日17:00,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登记工作。
2.登记方式: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
3.提交材料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均须符合在丰台区内无住房条件,夫妻双方均符合的由一方申请。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证明中须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二)房源展示
线上展示:2025年5月29日9:00—2025年6月8日17:00可登陆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查看项目信息介绍,或登录北京保障房APP查看。
在登记结束前,如有实地了解需求可自行联系运营单位预约看房。
(三)资格审核
申请人完成意向登记后,相关部门将在2025年6月16日前对意向登记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意向登记人员可自行通过登记网站或APP查看审核结果。
(四)异议复核
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6月18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复审材料至邮箱fgjzbzx01@mail.bjft.gov.cn,复审不通过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本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
(五)结果公示
最终审核通过的登记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bjft.gov.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示-住房),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发。
(六)选房工作
各项目运营单位按照区政府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开展对接选房事宜。选房采用先定先得的方式,即审核通过人员自行到意向项目选择房源并办理签约或预定手续。因房源有限,如意向项目租罄后,可选择其他项目房源。本次配租工作持续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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