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21日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26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当年毕业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 第二次公开招聘需求情况表)。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