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是培训林草系统高中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以干部教育培训为主责主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1人。

岗位名称:林草职业教育研究岗;

岗位简介: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开展林草职业教育课题研究,

组织开展林草职业教育评优评选、技能大赛、学习宣传等相关活动;

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5岁(含)以下,中共党员,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等系列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熟悉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基层工作经历;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良好的研究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开展过开创性研究,能够独立主持和指导教育培训相关研究工作;

工作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8号。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林草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岗位名称-姓名,邮箱地址:linganyuan@sina.com。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客观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需正反面)、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个人自述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及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并于2022年10月27日前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3人,视情况研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学院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核。面试包括投票和评分两个环节,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评分环节。评分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相关业绩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给出,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11月4日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体检初步定于11月7日在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同时审核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如出现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面试前、面试中、面试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面试资格随时取消,面试成绩无效。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要求,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后再进行报名,凡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构成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6.咨询电话:010-60282209 田老师

   电子邮箱:linganyuan@sina.com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电话:010-84239730

8.学院监督电话:010-6028221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2年10月1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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