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9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2025年8月9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借款申请人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15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4.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调整前,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套住房: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在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二套住房: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有关的其他政策不变。

  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住房贷款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购房人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三)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前,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不再区分五环内外,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四)调整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

  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调整为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5万元。政策调整后,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四、目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8月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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