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市属高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9〕204号

各市属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9年市属高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通过大力建设示范性本科专业,引领带动高校凝聚特色、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分三年开展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鼓励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二、建设方式

  (一)各校2019年申报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已审批备案的专业布点总数的15%,按比例计算少于1个的按1个专业名额申报;

  (二)各校请于6月15日前,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上完成填报;

  (三)各校请于6月18日前,将导出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一份,加盖本校公章,报送市教委高教处,电子版发送至jwgjcbj@126.com

  三、报送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须严格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送高校需具备的条件

  1.高校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高校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北京“四个中心”城市定位,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高校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4.高校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二)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组织保障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建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科研、人事、国际交流与合作及申报专业所在院系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推进构建国家、北京市、高校三级实施体系,不断深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内涵。

  (二)我委将加强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过程的监督,对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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