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京教建〔2021〕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6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汛发〔2021〕1号)、市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地汛指〔2021〕2号)有关要求,做好本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治责任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少影响”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市教委是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本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教委主任担任总指挥、主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机关相关处室、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和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京教建〔2020〕4号)的要求,落实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成立专项工作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监督检查等制度和防治措施,明确2021年度的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为属地提供具备条件的学校做为临时避险场所;加强与应急管理、规自、住建等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在灾害应对、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协同一致,建立信息快速反馈与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灾害防治的最大合力。

  三、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使各层级管理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指挥体系、预案内容和处置流程,提高指挥人员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会等媒体工具,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避险自救能力。

  四、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在汛期来临前,提前储备排水泵、沙袋等常规防汛物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完成校舍和在施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有关规定,对校舍进行排查,对不安全校舍、抗震不达标校舍,要及时建立台账,及时开展校舍鉴定、抗震加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的搬迁与防治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值班“在岗、在职、在责”,遇有降雨预报时,要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各重点部位现场布控。遇有暴雨、洪水、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布时,要及时启动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虚报、漏报、误报。

  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2021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的电子版报送给市教委基本建设处(电子邮箱:dhk@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2021年度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2021年度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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