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教人〔2021〕7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办字〔2020〕16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21〕10号)要求,切实完成区级层面中小学教师减负任务,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台账和清单管理。按照京办字〔2020〕16号文件要求,我委梳理形成了《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任务台账》(以下简称《任务台账》,见附件2)。请各区结合《任务台账》和自身实际,扎实推进落实。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形成《区级层面设立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理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理清单》,见附件3)。

  二、加强指导落实。8月下旬,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推进成效,开展经验交流。结合各区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

  三、宣传典型经验。各区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案例,及时上报市教委。我委将会同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并将优秀工作经验案例向教育部推荐。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委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做好专题汇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将落实好教师减负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请各区教委于5月8日前上报1名负责落实教师减负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填写《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于7月31日前将《任务台账》落实情况、《事项清理清单》和典型工作经验案例(典型案例可在工作期间随时报送,至少1个)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连同word版一并发至联系人邮箱。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任务台账
区级层面设立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理清单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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