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解读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
  •   一、制定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市教委权力清单第22项:“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制定本意见。

      清单依据的政策: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2、《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二、修改或变更时间为什么从入学算起?

      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此外,教育部学生司有关领导关于上述规定时指示,“学生入学报到时登记信息如与录取信息不服,可以不予注册”。

      即修改或变更发生在入学前,处理的指导思想是不予注册、拒绝入校,相当于不予受理。

      三、为什么姓名、身份证号都修改时由市教委审核、单独一项修改时由高校审核?

      答:按教育部要求,相关工作统一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该平台的工作设置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单改时由高校办理、都修改时,需要进一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四、姓名或省份证号变更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为便于工作,我们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修改或变更时间等。户口卡中如包含上述内容,高校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等同于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为什么身份证号中生日发生变化应由省级招生部门核实?

      答:身份证号中生日发生变化,基于生日唯一性,如果现在是对的那么招生数据中生日字段的内容就是错的,属于录取数据有误,应按下述规定办理。依据:

      1、《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条  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2、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六、为什么身份证号中省份发生变化需要排除高考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需要省级招生部门协助?

      答:学生在不同的省参加高考录取的分数有所不同,为做好入学资格复查,维护公平与公正,学生入学后提出省份变化时需要排除高考中的违规行为。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2、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七、为什么高校有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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