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招聘政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6日讯:一、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岗位职责

  1.代表相关审批部门履行咨询、收件、受理、告知、送达、材料流转、档案管理、及时跟进办理进度等职责;

  2.在办事人提出需求时,指导办事人使用网络填报或者智能终端设备自助完成其所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3.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要求,对服务对象提供指导服务,按照受理标准审查服务对象提交的资料,对符合受理标准的,提供受理服务;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资料的,告知服务对象补齐补正;

  4.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要求;

  5.按照利企便民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及投诉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不足、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审批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建议;

  6.接听咨询电话或网上咨询并记录、回复、处理相关业务等工作;

  7.群众提交材料的线上辅导、协助更改等工作;

  8.负责申请材料的全流程流转,设立电子台账,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反馈解决;

  9.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及项目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0周岁,性别不限,专业不限(中共党员、持有行政办事员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形象气质佳,沟通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调度能力,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员工福利

  员工体检;五险一金保障;双节福利;免费工装制服;带薪年假;定期举办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线上+线下)、考察体检、录用等标准化招聘流程选聘人才。

  1.网络报名

  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为“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姓名+手机号”形式发送到dgsxhr@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2.咨询电话

  0531-81211055(工作日8:30-17:30)

  3.工作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三)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网上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若未按要求提交附件,将取消报名资格: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

  2.近期1寸免冠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笔试

  按照投递报名顺序,进行人员筛选,筛选通过的依次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招聘人数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和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体检

  1.体检相关事项、标准等要求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入职报到的,根据公司需要,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予以补录;

  3.入职人员须在到岗2-3个月内取得行政办事员证书,未在期限内取得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督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未按要求到岗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报名资料不再退回;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五)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