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通知,本市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将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未重新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2021年1月至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

《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失业补助金的补贴标准、停发条件、申领渠道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