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发布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京发改〔2007〕1379号)废止。依据《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推荐名单相应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1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