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禁限目录中城六区建筑业条目从业资质转移的有关说明

  根据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禁限目录中城六区建筑业条目“建筑业:禁止新投资设立(含既有企业从业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说明如下:

  在京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进行转移,涉及转入到城六区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资质转移,并据此开展业务是服务于国家重大对外交往需要的(需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

  二、企业生产制造环节不在城六区。

  资质管理部门在办理资质转移许可手续时,应征求资质转入地区级人民政府意见后依法予以办理。企业办理资质转移后,严禁在京扩张生产加工和施工人员规模,转入地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