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已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