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11 月 11 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