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建委防汛预案》(以下简称《预案》)5月23日发布,本市建委系统将建立蓝、黄、橙、红四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体系,以确保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安全度汛。
按照《预案》,市建委设立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指挥部,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设立分指挥部,负责全市房屋和工地的防汛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蓝、黄、橙、红四级汛情预警发布,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汛情预警应急响应包括指挥到位、会商、指挥决策、下达命令、进驻现场、信息报告六项内容。
当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时,本市将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市建委应急指挥部和分指挥部须做到主管部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点部位抢险人员须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当预报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时,本市将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市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和分指挥部须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带班,重点区域、重点房屋、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须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市建委应急指挥部将对分指挥部领导上岗到位情况抽查,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对城区危旧平房片、严重积水区域、深基坑等重点房屋和重点工程防汛工作进行督察。一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时,本市将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建委应急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分指挥部指挥副指挥须上岗到位,保证70%抢险人员上岗到位、机动抢险队待命,开通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在重大险情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或事故现场中的施工人员住址避险转移和抢险。一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时,本市将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建委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分指挥部指挥副指挥须上岗到位,出动90%以上机动抢险队,开通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在重大险情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或事故现场中的施工人员住址避险转移和抢险;同时,分指挥部还须根据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和市建委应急指挥部启动不同级别应急预案的命令,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属地政府。
此外,《预案》还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当发生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七类行为之一的,将由有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其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七类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迟报、漏报、瞒报事件信息;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应急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其他危及应急工作的行为。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