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批准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制定对明确物业项目开发建设与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减少因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由于房屋质量缺陷、配套设备不全、临时用电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导致的物业管理矛盾突出,而本市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物业交接标准,业主以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承接物业时应查验的内容和程序不很清楚,所以在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已经相对成熟的条件下,制定相关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对于规范物业项目交接查验行为,落实开发建设单位质量保证责任,消除前期开发遗留问题,解决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有积极意义。
《标准》共分为16个章节,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和业主交接主体双方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的内容。《标准》对物业交接查验的定义、适用范围、内容,以及标准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双方共同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过程。对于既有物业项目,可以参照当时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交接查验。《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将为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可操作性依据。通过实施《标准》,将逐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配套的不断完善减少前期遗留问题产生的物业纠纷。
新闻链接:物业交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双方共同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