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2012年1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贯彻意见》提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着眼于建立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着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着力完善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贯彻意见》对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提高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和规范我市今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将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