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各处室、各设在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4〕3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审核意见的复函》,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