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供暖季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浮动问题的通知(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冬供暖季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同步上浮供暖季期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浮0.23元/立方米(具体价格见附件)。其他时间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6号)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主动做好价格变动前后表计衔接和售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19供暖季本市非居民天然气浮动价格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2018-2019供暖季本市非居民天然气浮动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气类别

现行价格

浮动后价格

发电用气

2.39

2.62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

2.35

2.58

供暖、制冷用气

城六区

2.49

2.72

其他区域

2.25

2.48

工商业用气

城六区

2.99

3.22

其他区域

2.75

2.98

  注:价格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